新疆自治区试推行二手房评估系统防“阴阳合同”

导语 二手房交易中利用“阴阳合同”故意“做低”成交价避税,在业界已是“公开的秘密”。不过,今年这一情况将有所改变:年内,乌鲁木齐二手房交易有可能将按评估价交税。

  24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方章荣,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陈跃年,副调研员任树慧等做客自治区地税局在线访谈。方章荣介绍说,今年年内,自治区将在乌鲁木齐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以加强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的交易税收征管,是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工作,也是针对目前房地产交易实际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的一项有效措施。这项工作的实质就是对二手房交易、申报价格遵循一定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适宜的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对选定行政区域内的二手住房进行评估实点的计税价值进行估算与评定。

  “再具体一点讲,全面采集二手房相关信息,并建立房地产信息数据库,制定统一的评税技术和标准、数学模型,建立房地产批量评税系统。”方章荣说。

  据介绍,该项评估技术已于2010年6月起在石河子市地税局进行试点工作,去年11月全面完成。经过石河子市相关部门测量,该技术正式上马后,在当地每年可增加500余万元税收。

  目前,二手住宅交易更多是一对一交易: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是双方自行商定,出售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商品住房。一旦买卖双方成交,税务部门根据购房合同上标明价格,征收房屋转让环节各项税费。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不按实际成交价格签订合同,而是故意“做低”成交价避税,人们形象地称之为“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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